第四党小组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要论述

发布者:翁凌燕发布时间:2023-12-05浏览次数:10

 

124日是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第四党小组党员同志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中的主题九: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宪法是实行依法治国的前提,全面实施宪法是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这是由宪法的性质和地位所决定的。我国宪法第5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确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回答了政治文明建设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不但解决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基本价值观念、基本利益关系、基本发展方向等重大问题,也解决了权力如何行使、权利如何保障等具体法治问题。只有坚持依宪治国,才能保证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正当路径和科学方法,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习近平在2014年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做出重要指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作为一名普通的党员,我们认为需要首先做到是懂法、学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公民;其次是做好宣传,弘扬宪法精神,要将宪法精神充溢于日常法治中,增强对宪法的认同,激活宪法权利和义务,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彰显宪法价值,实现宪法价值的社会化和宪法规范的生活化。


王华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