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类危化品的分类存放重点

发布者:缪绿青发布时间:2020-11-26浏览次数:3245

目前,许多实验室对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存放要求存在理解不到位、执行随意的情况,导致混放现象很多,安全隐患严重。

其实,分类存放最关键的是要考虑配伍禁忌。

因此,我们从防盗、配伍禁忌不能混放的角度出发,提出了部分管制类危化品的分类存放建议。



化学保护品的一般原则

1、所有化学品和配制试剂都应贴有明显标签,杜绝标签丢失、新旧标签共存、标签信息不全或不清等混乱现象。配制的试剂、反应产物等应有名称、浓度或纯度、责任人、日期等信息。



2、存放化学品的场所必须整洁、通风、隔热、安全、远离热源和火源。

3、实验室不得存放大桶试剂和大量试剂,严禁存放大量的易燃易爆品及强氧化剂;化学品应密封、分类、合理存放,切勿将不相容的、相互作用会发生剧烈反应的化学品混放。



4、实验室需建立并及时更新化学品台帐,及时清理废旧化学品。

5、管制类危化品需实行双人双锁严格把控。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最新要求,未来将建立危化品“一瓶一码”全流程、全周期管理体系。


管制类化学品需按大类分柜存放

1、易制毒化学品


易制毒化学品是指用于非法生产、制造或合成毒品的原料、配剂等化学物品,包括用以制造毒品的原料前体、试剂、溶剂及稀释剂、添加剂等。

易制毒化学品本身不是毒品,但其具有双重性,既具有合法性,又具有可制毒性,既是一般医药、化工的工业原料,又是生产、制造或合成毒品必不可少的化学品。



易制毒化学品分类有:

第一类: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13种):黄樟素、异黄樟素、 N-乙酰邻氨基苯酸、邻氨基苯甲酸、麦角酸等。

第二类: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前体的化学品(5种):苯乙酸、 醋酸酐、 三氯甲烷、 乙醚、哌啶。

第三类: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7种):甲苯、 丙酮、 甲基乙基酮、 高锰酸钾、硫酸等。

购买以上试剂需要到公安局备案,允许购买后才能采购。

储存要求:专用场地,专人管理;禁止明火,禁止使用手机;通讯报警装置齐全。


2、易制爆化学品

易制爆是指化学品可以作为原料或辅料而制成爆炸品的性质。易制爆化学品通常包括:强氧化剂,可/易燃物,强还原剂,部分有机物。


易制爆化学品分类有:酸类、硝酸盐类、氯酸盐类、高氯酸盐、重铬酸盐类、过氧化物和超氧化物类、易燃物还原剂类、硝基化合物类等。

储存要求:设立与生活、办公区保持安全距离的专用仓库并定期维护保养。


3、剧毒化学品

剧毒化学品是指具有剧烈毒性危害的化学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和天然毒素,还包括具有急性毒性易造成公共安全危害的化学品。



剧毒化学品分类有:

第一类:氰化物(氰化钠、氰化钾、氰化汞等)、砷化物(砷化氢、三氧化二砷、五氧化二砷等)等。

第二类:异氰酸甲酯、异氰酸苯酯、四乙基铅、氧化汞、重铬酸钠、五氧化二钒等。

第三类:硝酸汞、乙酸亚铊、五氧化锑、磷化氢、亚硒酸镁、二氟化氧等。

(具体可参考《剧毒化学品名录2015年版》)

储存要求:专用仓库,单独存放;双人收发、双人保管。



《部分管制类化学品分类存放建议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