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李霞发布时间:2020-09-04浏览次数:10

各有关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强化疫情防控的常态化管理,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将于202098日至911日,对全校所有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安全稳定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全覆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构建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坚持实验室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切实整改,积极消除,全面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对于各级各类检查中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

二、检查内容

1. 危险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的试剂室管理,含保管、领取、使用等情况(是否执行五双管理,即“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把锁、双本账”的管理制度),重点检查易制爆的储存安全情况。

2. 对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明确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规范收集途径,对实验室废弃物分类收集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实验室内废弃物应按照学校要求全部收集,废液桶、废物箱应存于实验室内的某一不影响通行的地上并用警戒线圈定,废液桶、废物箱上需张贴信息单(通过物品网上采购平台中的危废处置模块上报危废信息后即可打印张贴),并做好废液存储记录。

3. 实验设备运行、维护保养等管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特种设备(含高速、高温、高压)按设备要求进行安全维护、使用,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

4. 对《南通大学2019年自制本科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进行现场抽查,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准备。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2:南通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日程安排(2020.9

附件32019年自制本科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立项名单

 

 

 

 

南通大学实验安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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