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复试单位及专业:(学院、室、中心)专业 | ||||||||
考生姓名 | 政治面貌 | 性别 | ||||||
毕业学校 | 毕业专业 | 最后学历 | ||||||
毕业时间 | 年月 | |||||||
初试科目名称及代码 | 思想政治 理论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
初试成绩 | ||||||||
(以上内容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下列内容请考生学习、工作所在单位填写、签字、盖章) | ||||||||
对考生的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学习态度、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意见(应届生须说明能否按期毕业) | ||||||||
考生学习、工作所在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 ||||||||
2019年月日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备注:1、考生学习、工作所在单位填写本表,并签字、盖章后,装入信封密封(骑缝处盖章),由考生携带参加复试;2、复试报到时,考生将本表交报到处工作人员;3、学院招生单位以本表单位意见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主要参考。4、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由考生本科毕业单位、户口所在地街道办或居委会填写本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