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医学研究院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3-11浏览次数:1023

课程学习是研究生获取学科基础理论和系统专门知识的主要途径之一,也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为了规范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参照《南通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通大【201755号文特制订本办法。

一、课程安排

(一)每学期结束前3至4周,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下一学期的研究生教学任务,并将教学任务下达至各教研室。

(二)各导师根据研究生教学任务,组织研究生选修相关课程。因故不能选课的研究生,由导师统一写出书面意见报办公室上报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必须严格按照已制订的个人培养计划进行课程学习,不得随意自行变更。因故变动已选课程的研究生,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南通大学研究生课程调整申请表》),经导师、教研室负责人、学院领导批准,由学院统一到研究生院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对选课后无故不参加考核者,以“旷考”论处,记入本人学习档案。对于未办理选课手续的研究生,任课教师不得允许其听课、参加考核及记载成绩,研究生院不予承认其成绩和学分。

(五)教师须在开课后一周内将研究生课程授课计划表交课程给学院。

二、课程考核和成绩评定

(一)课程学习和各种教学环节必须按要求进行考核,考核通过

后方可取得相应的学分。若研究生课程学习缺勤时间超过规定学时三分之一以上,取消其考核资格。

二)课程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课程考核必须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的要求进行,由课程负责人审定,教研室主任审核,特种医学研究院审批,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应出同等要求的AB两套试题,于考核前两周内将考核试题AB卷交办公室保管。其中一份作为期末考核用卷,另一份作为备用或补考用卷。试卷在印刷、装订、存放过程中要严格保密,如发现泄露考题现象,必须追究责任。

(四)研究生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应认真阅卷评分,在考核结束后两周内进入研究生院网站成绩录入系统,按系统提供的研究生名单录入课程考核成绩,打印成绩单一式两份并签字(不得自行增减或更改名单),将成绩单、试卷分析表、空白试卷(含答案)和研究生考卷装订成册保存在课程在学院(保存5年以上),并将成绩单报送研究生院。

(五)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可在下一次该门课程考试时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的,须重修该门课程。申请重修者应在课程开课前两周内到研究生院办理重修手续。考试及格的课程可申请重修,但研究生在学期间及格重修的课程不得超过两门。

(六)补考合格的成绩按60分记载,重修课程的成绩按实际分数记载,但不得替代原有成绩作为提前毕业的依据。对通过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学校在研究生成绩单中予以标注。

(七)选修课程考核不及格,可以选择重修或改选培养方案内的其他课程,但须符合课程结构和学分要求,并填写《南通大学研究生选课调整申请表》,经导师和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后,到研究生院办理变更手续。在学期间因不及格改选课程不得超过两门。

(八)对因病或其他突发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核者,需提出缓考申请并附相关证明,经导师和学院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后准予其随下届学生一同考核。办理缓考手续的研究生方可缓考,否则按旷考论处,成绩记为零分,旷考的课程须重修。

(九)研究生在校期间在参加各门课程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或考试作弊,该门课程考核成绩记为零分。学校视其违纪或作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经教育表现较好的,在毕业前对该课程可以给予重修机会。

(十)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课程考核:

①研究生未获批免修且课堂学习缺勤课时超过规定学时的三分之一。

②未办理修课手续而自行听课。

三、课程教学安排

(一)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应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和研究生选课结果进行,无特殊原因不的随意调整开课学期。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变更的,须于该课程计划开课前一学期提出书面报告,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院申报。

(二)为保证课程教学的严肃性和连续性,研究生课程一经排定必须按教学计划进行,中途不的随意更改授课时间和地点。任课教师因生病、出差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教授时间,需填写“南通大学研究生课程调课申请单”,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最迟于开课前1个工作日内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原则上每门课程每学期调课申请不得超过两次。学院负责将调课信息及时通知相关研究生。

四、课程免修

(一)研究生可根据个人培养计划,结合本人入学前的课程学习情况对某门课程提出免修申请。免修不免考,不计平时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即为课程总评成绩。申请免修须本人提出申请,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准予免修。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免修:

①硕士研究生在TOEFLIELTS GRE等外语考试中成绩优秀者可申请研究生英语免修。具体按照《南通大学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英语课程教学实施方案》相关条款执行。

②优秀研究生通过自学达到某门课程的教学要求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任课教师同意,可申请免修该门课程。

(二)研究生在入学前已在本校参加研究生课程班学习,其课程符合入学时培养方案要求且考核成绩合格者,同意免修和免考,成绩有效期为四年。

五、成绩管理

(一)研究生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应认真阅卷评分,在考核结束后两周内将考核成绩录入学校管理系统。任课教师打印纸质成绩单一式两份并签字,将成绩单、空白试卷(含答案)和研究生考卷装订成册交学院存档(至少保存五年以上)。学院将一份成绩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二)研究生对成绩存在异议的,必须在管理系统成绩公布后两周内,向研究生提交《南通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复查申请单》,逾期不再受理。

(三)在研究生开题前,由特种医学研究院对每个研究生所学课程的成绩进行审核,修满规定学分者方可开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