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医学研究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3-11浏览次数:958

研究生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手段。为了使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正常开展,根据我院研究生培养具体情况,参照《南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通大【2017】56号文特制定本办法。

一、中期考核内容:

(一)综合素质:包括政治表现、品德修养、纪律观念、集体观念、合作精神、劳动态度及卫生习惯等情况。

(二)学习成绩:课程学习成绩。

(三)研究进展情况:包括查阅文献、读书报告、综述报告、论文选题、开题报告、专题讨论、学术活动、研究进展、在学成果等情况。

(四)健康状况:身体素质能否适应论文工作的需要。

二、研究生中期考核由特种医学研究院负责组织。成立由3至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一般应为研究生导师)组成的中期考核小组。考核小组设组长1位,导师不能担任组长。中期考核小组设秘书一名,负责记录和整理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材料。

三、中期考核程序

(一)特种医学研究院根据《南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制定特种医学研究院中期考核实施细则,并在实施前报研究生院审核。

(二)研究生应认真填写《南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就入学以来的表现、学习成绩、研究进展等情况进行总结。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好的表格、读书报告、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在学成果、学术活动情况表、科研进展情况等材料送交特种医学研究院。

(三)中期考核小组召开研究生中期考核会,由考核小组组长主持,采取答辩方式进行。研究生向中期考核小组汇报入学以来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情况、科研进展情况和论文进展情况、下一步研究计划等,并回答考核小组提出的有关问题。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入学以来的表现向考核小组作出汇报。

(四)中期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的汇报及所提交的材料,结合导师意见及建议,对中期考核结果做出结论性评定意见,给出考核评定等级。考核过程应有详细记录,并由考核小组组长签字;

(五)特种医学研究院对所有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院备案。

四、考核结果与处理

(一)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优秀、合格和暂缓通过,考核结果为优先和合格等级的可以正常进入下一阶段培养。

(二)考核等级为优先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实际考核人数的20%,且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修满规定学分,且课程成绩无不及格记录;

②学位课程平均绩点在3.0以上;

③以第一作者撰写并以南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二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至少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

(三)凡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研究生中期考核为暂缓通过:

①未修满规定学分者;

②学位课程平均绩点2.0以下者;

③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考核者;

④科研能力差,不宜继续培养者;

⑤身体状况不能继续正常学习者;

⑥研究生中期考核排序的末位10%,实行末位淘汰制度;

对于中期考核暂缓通过的研究生,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建议研究生择期重新考核或退学。

研究生在学期间共有两次中期考核机会,第一次考核未通过者允许择期另行考核(两次考核时间间隔不得少于3个月)。两次考核均未通过者,应终止学习,按退学处理。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