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绩效评价指标(试行)

发布者:缪绿青发布时间:2021-10-13浏览次数:10

附件4

南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绩效评价指标(试行)

部门:

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与评价标准

量化评分细则

评价依据

自评得分

考核得分


责任体系

20分)

成立院系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5

由院系党政负责人作为主要负责人,分管实验室安全领导及实验中心主任等负责人参加,有院发文。

负责人变动未及时更新扣2分。

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的电子档




建立院系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5

建立院、实验中心、实验室、实验人员四级安全责任体系,通过实验室安全巡查系统查体系建立情况。

体系建立不完善扣1分,信息更新不及时扣1分。

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的电子档




有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5

实验室使用人员签订承诺书。

学校督查随机抽查实验室使用人员承诺情况,如有未签订者不得分。

管理部门记录




院系有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

5

按规定时间提交年度安全工作报告。

如没有不得分。

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的电子档




规章制度(20分)

建立有院系特色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0

主要包括应急预案、安全培训等管理制度。

应急预案、安全培训缺失每个各扣5分。

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的电子档




相关制度处于实验室明显位置。

10

如相关操作规程、实验室管理制度等,应明确上墙

未上墙者每处扣1分,直至扣完。

现场抽查




安全准入(20分)

开展专业安全培训活动及演练。

10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培训、一次演练活动,须有档案。

没有开展培训和演练者每个各扣5分。

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的电子档




组织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

10

从事实验工作的学生、教职工及外来人员均需参加考试,通过者发放合格证书或保留记录。

未组织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的不得分,组织考试不力的扣4分。全员考核率低于95%为组织不力。

考试系统数据统计





安全检查(20分)


院系层面开展定期检查。

10

每月1次,并记录存档;各实验室每周应上报巡检情况(使用安全巡查系统进行检查)。

每缺少一次检查扣1分,直至扣完。

安全巡查系统检查数据




针对高危实验物品开展专项检查。

10

针对管制化学品、病原微生物、放射源等,开展定期专项检查,(使用安全巡查系统进行检查)。

未检查者不得分。如没有高危实验物品则“院系层面开展定期检查”项目为20分,每缺少一次检查扣2分,直至扣完。

安全巡查系统检查数据




隐患整改(20分)

院系应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10

整改情况一般由巡查系统下发至实验室,由安全责任人按期网上提交整改。

每一处未按期整改扣1分,直至扣完。

安全巡查系统检查数据




院系应对学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10

整改情况一般由巡查系统下发至实验室,由安全责任人按期网上提交整改。

每一处未按期整改扣1分,直至扣完。

安全巡查系统检查数据




合计


100







备注:本年度如发生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则本年度绩效考核为0分。